企业违约责任有什么
企业违约责任主要包含继续履行、采取弥补手段、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与承担定金责任等。这类责任形式旨在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依据他们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这是违约方承担的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特征在于以违约为首要条件,体现了法律的强制性,且不依靠于其他责任形式。
2.采取弥补手段也是企业违约责任的一种要紧形式。这包含维修、更换、重作、退货、降低价款或报酬等具体手段,旨在消除合同履行中的缺点,使合同达到约定的状况。
3.赔偿损失是企业违约责任中最为要紧的一种形式。当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导致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应以支付资金的方法弥补受害方的损失。
2、企业违约后的继续履行责任
1.企业违约后,若守约方需要继续履行,且该履行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可行,则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但应该注意的是,继续履行以他们当事人(守约方)的请求为条件,法院不能径行判决。
3.对于资金债务,因为其只存在迟延履行而没有履行不可以的状况,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而对于非资金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存在例外状况。
4.当法律上或事实上不可以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强制履行成本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时,则不可以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企业违约的赔偿损失及方法
找法网提醒,企业违约时,赔偿损失是其承担的一种要紧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责任具备任意性和补偿性。赔偿损失的确定方法有两种:法定损害赔偿和约定损害赔偿。
1.法定损害赔偿是指由法律规定的,由违约方对受害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其原则包含完全赔偿原则和合理预见规则。
完全赔偿原则需要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导致的全部损失;
而合理预见规则则限制赔偿总额,需要违约方仅赔偿其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到的损失。
2.约定损害赔偿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他们支付肯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办法。这种方法具备预定性、从属性和附条件性等特征。